我不确定你的壁炉是什么样的。但对于可燃材料的开口周围肯定有一个法定的间隙限制。如果你有一个 “插入 "类型的壁炉,请与您当地的建筑法规或制造商检查。
木质壁炉将起到隔热作用。即使木材燃烧,它仍然作为一个绝缘体,所以它应该足以阻止大部分的热量。
我不知道你是用砖石还是 "插入式 "的,根据类型的不同,将决定壁炉需要离洞口多远。
你可能需要在安装壁炉后把电视移高,先做一些测量再做决定,因为电视最后可能会离天花板很近,或者根本放不进去。
总的来说,我觉得电视离开口太近了,所以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考虑移位。
我已经附上了2003年的炉台净距,你可以用它来判断安装壁炉是否可行。请仅将这些作为指导,请查看当地的法规以获得所需的确切距离。但这些数据应该足以让你知道电视在墙上需要移动多远。
壁炉壁炉净空 1/2003
R1003.9.1 壁炉厚度 - 壁炉壁炉的最小厚度应为4英寸。(102)
R1003.9.2 炉膛延伸厚度–炉膛延伸的最小厚度应为2”(51mm)
例外;当火箱开口底部距炉膛延伸顶部至少8"(203mm)以上时,炉膛延伸应采用厚度不小于3/8 “英寸(9. 5mm)的砖、混凝土、石块、水泥等。
R1003.10 炉膛延伸尺寸 - 炉膛延伸部分应在壁炉开口前至少16英寸(406mm),并在壁炉开口两侧至少8英寸(203mm)以上。当壁炉开口为6平方英尺(0.557平方米)或更大时,壁炉延伸部分应在壁炉开口前至少延伸20英寸(508毫米),并在壁炉开口的每一侧之外至少延伸12英寸(305毫米)。 12 壁炉净空–所有木梁、托梁、墙骨和其他可燃材料与砖石壁炉正面和侧面的净空不得小于2英寸(51毫米),与砖石壁炉背面的净空不得小于4英寸(102毫米)。除按照第R 1003.14节的规定提供防火块外,不得填充空气空间。
例外:
根据UL 127的规定,石砌壁炉在使用时必须贴上与可燃物接触的标签,并按照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进行安装,允许可燃物与壁炉外表面接触。当石砌壁炉是石砌或混凝土墙的一部分时,可燃物不得与石砌或混凝土墙接触,距离最近的火箱内壁的内表面不足12英寸(305毫米)。
暴露在外面的可燃装饰和护板材料的边缘,如木制护墙板、地板和干墙,应允许与砖石砌筑的壁炉侧壁和炉膛的延伸部分相接,但这些可燃装饰或护板应距离最近的火箱衬里的内表面至少12英寸(305毫米)。外露的可燃壁炉和装饰可直接放置在壁炉开口周围的砌筑壁炉正面,但这些可燃材料不得放置在壁炉开口6英寸(152毫米)以内。在壁炉口12英寸(306毫米)以内的可燃材料,每距离该口1英寸(25.4毫米),不得突出超过1/8英寸(3.2毫米)。
2114.36 所有壁炉的壁炉口延伸部分,必须使用经批准的不燃材料。當壁爐的開口少於6平方呎(0.56平方米)時,須採用經批准的不燃材料。(0.56m²),壁炉的加长部分应在面材前至少16英寸(406毫米),并在壁炉开口两侧以外至少8英寸(203毫米)。当壁炉开口面积为6平方英尺(0.56平方米)或更大时,壁炉的延伸部分应延伸至至少16英寸(406毫米),并超出壁炉开口两侧至少8英寸(203毫米)。(0.56m²)或更大的壁炉开口,壁炉的延伸部分应在正面材料前至少延伸20英寸(508毫米),并在壁炉开口两侧以外至少12英寸(305毫米)。当壁炉架空于地板之上或悬空于地板之上时,壁炉的延伸部分也应延伸至
2114.3.7 由砖石或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壁炉,其壁炉延伸部分应采用砖、混凝土、石材、瓷砖或其他经批准的不燃材料,并有适当的支撑,且其底部不得有可燃材料抵住。在建造炉膛和炉膛延伸部分时使用的木制模板或中心应在下列情况下拆除: 1. 施工完毕。例外:可燃材料的顶头可用于支撑壁炉的延伸部分,条件是该顶头距壁炉表面超过12英寸(305毫米)。
2114.3.8 所有可燃木梁、托梁和螺柱应保持距烟囱或壁炉砌体外表面至少2英寸(51毫米)。支撑壁炉处的修剪器拱门的顶梁柱距烟囱胸前的面应不小于20英寸(508毫米)。修剪器距最近的烟道衬里的内表面不得少于6英寸(152毫米)。
2114.3.9 木制品不得放置在壁炉背面4英寸(102毫米)以内,但不得妨碍直接在砌体或金属板条和金属衬板上抹灰。
2114.3.10 所有可燃壁炉和类似的装饰物应距壁炉口至少6英寸。位于壁炉开口两侧的壁炉组件部分,如距离壁炉表面超过1-1/2英寸(38毫米),则须有与该突出部分相等的额外间隙。位于壁炉上方且距离壁炉开口超过1-1/2英寸(38毫米)的壁炉组件部件,距离壁炉开口顶部不得少于12英寸(305毫米)。